学以致用,共促发展——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第44期会员活动日
学以致用,共促发展——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第44期会员活动日
2022年3月30日下午,由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举办的第四十四期会员活动日在飞大壹号广场写字楼2701协会报告厅举行,主办方特别邀请了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所副主任廖晓丽为大家讲解《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运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理解与适用,我公司造价部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有1.《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实质性修改条款解读,主要包含:(1)建工合同无效时,民事责任承担方式;(2)建工合同无效时,本工程价款该如何结算;(3)建工合同有效时,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4)建设工程价款、装饰装修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问题;(5)实际施工人的代位权诉讼。2.《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重要条款解读,主要包含:(1)黑白合同及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判断标准;(2)开工、竣工日期的认定;(3)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欠款利息、垫资及利息;(4)优先受偿权相关法律问题。
最后主讲老师进行了案例分析,会员单位问题答疑。通过本次学习,对以后工作有着重要作用,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在建筑行业稳步发展,让我们一起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