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珍溪河支流双河场段护岸整治工程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涪陵区珍溪河支流双河场段护岸整治工程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珍溪河支流双河场段护岸整治工程1标段(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 [2020]6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百胜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河道整治工程1标段涉及双河卫生室到学校段和花庙到学校段,工程段河道总长503m,河道河床综合底坡5‰,护岸工程长616m(其中A线左岸长190m、右岸长100m,B线右岸长326m),人行道栈道426米,六角亭3处(A线1处,B线2处),廊亭1处(B线),新建桥一座(长约35m,宽5m),绿化面积共计690㎡,路灯16盏。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11-22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11-23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10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