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SJC-2021-CCCG1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长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长春)项目;

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粮油类(米、面、油、杂粮)、水产类(冻品、鲜品)、肉类(猪、牛、羊、蛋禽)、水果类、调料类(预包装食品)、饮品(奶制品、水、饮料)类等食堂食材类。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周期:三年,即2022年2月-2025年2月;

2.5入围家数:公开招标选择三家供应商入围,建立综合食材商超供应商库。

注:所有入围供应商,均要配合招标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完成库内比质比价程序,对于不配合的供应商,将解除供应商合作关系,并从供应商库内移除。

2.6服务标准: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食品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在长春市内须具有单个面积为6000㎡及以上大型经营场所;

3.3近三年度(2018-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则提供本条相关文件;如为其他组织,则不提供,但应提供其负责人身份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黑名单”。

3.10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1 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黑名单”。

3.1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zsjc6666@1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所有资料扫描一个PDF: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对公转账需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新支行

收款账号:22050131270000000687

转账时需在备注当中注明以下事项: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及标段等,以便核对查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6日9 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五楼576会议室。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盖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联 系 人:宋秀菊

电 话:156044666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联系人:李洋、王雪

电 话:0431-89995118/13364689976

邮 箱:zsjc6666@163.com